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宝安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的公示

2026-08-26 广东-深圳-宝安区
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宝安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6日
招标采购正文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略)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的公示 归档代码 归档结束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略)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的公示 信息来源:(略)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对深圳市宝安区(略)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略)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项目类型

城镇、园区建设项目

项目批准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

批准文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略)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说明书

被用地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宝安区罗田林场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略).(略)

使用林地期限

永久

使用林地位置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略)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略)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

  地址:(略)

  2.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林场

  地址:(略)

  3.项目现场

  地址:(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略)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略)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略)年9月1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略)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略)年8月(略)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略)

附件2:(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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