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2026年度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已启动
| 所在地区: | 四川-达州-通川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7日 |
? 日前,达州市科学技术局、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略)年度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达市科〔(略)〕(略)号),现将重点内容公布如下,请有需要申报自然科学研究中初级职称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提交申报资料。若有疑问,可咨询我局办公室(略)-(略)。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达州市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设置
电子信息、化工材料轻工、自然资源、农业、畜牧、林草业、医药卫生、中医药、体育、软科学、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科学技术普及(略)个专业由达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核技术、测试技术、知识产权研究、技术经纪、航空动力、智能科学技术6个专业委托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自然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科政〔(略)〕4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网址:(略)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略)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略)
(三)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略)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终提交截止时间:(略)
(五)各级单位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略)
申报个人应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情况,申报材料如被退回,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善后重新提交,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人事关系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选择达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材料规范详见附件1)。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应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中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中初级职称评审,需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其驻川高级别单位在信息系统选择单位类型为中央在川单位进行注册后,由驻川高级别单位在职称信息系统中央在川单位委托管理模块上传经其中央单位总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发起委托申请,经审核同意开通评审权限后,方可向中评委报送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参评。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的所有网上信息参照《基本条件》进行逐条认真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盖章出具公示结果证明及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后,上传系统提交审核。
(三)部门审核
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包含行政主管、行业主管,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评审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以及未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须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审核通过的按系统程序提交至中评委。
(四)市中评办复审
市中评办对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
(五)纸质申报表报送
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报送纸质申报表(材料规范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的纸质申报表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中评办。市级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汇总报送市中评办。央属驻川单位,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驻川一级单位汇总报送市中评办。市属高校持学校出具的委托评审函由高校汇总报送市中评办。个人报送不予接收。
请各地各单位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将逐级审核盖章后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一份)统一报送到达州市科学技术局(地址:(略)
(六)组织答辩
根据相关规定,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和跨系列申报的需要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评委会评审
中评委专家分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议集中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中级职称由达州市科学技术局报送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结果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初级职称由达州市科学技术局直接进行结果确认,确认通过的人员,由达州市科学技术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自主评审单位需委托中评委评审的,评审结果由中评委书面函告。
(九)办理相关手续
各主管部门或申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应及时到达州市科学技术局统一领取纸质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取的,责任自负。系统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五、线上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上传系统的扫描、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注明此扫描、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略)M。
(一)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二)学历学位证书。(略)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略)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略)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略)
(三)业绩材料。任现职以来,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符合对应申报层级业绩条件的具体条款(包括与本人从事人力资源领域工作相关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四)现任职称材料。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和评审表等资料(材料须完整上传,提供其中两个即可),任职资格文件中需圈出本人姓名。若有多个现任职称证书,均需完整提供。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任现职以来的工作经历需具体完善,并对应提供佐证资料(如任职通知、聘用文件、劳动合同等)。
(六)论文论著。申报人员的论文论著、课题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制度设计、技术推广等必须为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且须为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领域内容。外语资料要同时上传原文和中文翻译文档。
1.发表论文的,须提供发表的专业学术技术刊物的封面、目录、统一书(期)刊号和论文内容所在页扫描件,论文目录页中需圈出本人姓名。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期刊查验结果(网址:(略)
2.撰写论著的,须提供论著封面、目录、统一书(期)刊号和本人撰写部分扫描件,本人撰写部分的证明材料,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论著查验结果截图(网址:(略)
3.未发表论文的人员,需提供由本人撰写的完整的课题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制度设计、技术推广等,以及由本人撰写的有关证明(如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领导批示、采纳证明、结项报告等)。
(七)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落款本人手写签名),(略)字左右。
(八)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年度考核情况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落款时间需在公示结束时间之后。
(九)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加盖单位公章)。
(十)破格申报材料。破格申报人员应填报《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略)
(十一)年度考核材料。需完整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十二)继续教育材料。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每年规定不少于(略)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略)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略)学时,提供学时证明材料。
(十三)社保证明材料。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近6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或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表。对于在此期间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十四)其它材料。1.享受政策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2.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职称申报期间。3.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或税务部门、审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4.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事先完成确认审批手续。
六、纸质申报表要求
(一)诚信承诺。申报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填写单位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需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三)推荐单位意见。工作单位及各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填写时间。
(四)装订要求。评审表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五)报送要求。请各地各单位于(略)年(略)月(略)日前,将系统打印并逐级审核盖章后的《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达州市科学技术局(地址:(略)
七、工作和纪律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
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要求,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加强监督检查
从事职称工作的申报人员坚决杜绝自己申报、自己审核情形,严格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单位组织、党务或纪检等部门进行审核推荐。市属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申报职称时,应在审核推荐环节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资格条件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
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申报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评审中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结束后发现,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任职时间计算
任职时间以职称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略)年(略)月(略)日止,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例如,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所列的助理研究员,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与研究实习员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则需在(略)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
(二)成果业绩等截止时间
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材料和论文论著发表截止日期为(略)年9月(略)日(论文论著需见刊)。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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