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竞价公告

2026-08-26 四川-广安-
所在地区: 四川-广安-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6日
招标采购正文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恒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资金来源:(略)

(四)高限价:(略)

注:(略)

二、采购要求

(一)服务地点:(略)

(二)服务期限:(略)

(三)小区概况:

1、临港新城美好家园(奎阁七期安置房)位于广安经开区深广大道(略)号,(略)户。

2、广合墅院(四期安置房)位于奎阁裕民路南段(略)号,(略)户。

3、甘堂书苑(五期安置房)小区位于甘堂铺街(略)号,(略)户。

4、一、二、三期安置房、周转房及联建房(位于奎阁街道办事处安民路6号及腊月丘路)合计(略)户。

5.广安市经开区管委会,位于广安经开区青杠路2号,(略)户。

6.广安市经开区农产品交易中心 位于腊月丘路(略)号,(略)户。

本次采购以上小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单位。

(四)服务要求:

1、清运单位使用的运转车必须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清运单位必须每天不少于2次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含商业区域垃圾)清运干净,采购方若一天连续两次以上电话通知清运单位而未能取得联系或回复,采购方有权发出《整改通知单》并加倍收取违约金;

2、清运单位司机不准在生活区内私停车,乱占道,乱鸣笛,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干扰居民正常生活;

3、清运车辆在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时,需保持车厢外观及车轮干净、无污迹及泥块;

4、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垃圾清运人员应着装统一,佩带工作证,以便物业工作人员识别。

(五)付款方式:

1、由采购人物业按终成交单价为标准进行结算。

2、经物业负责人确认小区业主及门市租户入住后,按照实际入住户数及门市经营个数,按季度进行结算。

(六)验收标准:(略)

(七)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三、参与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方式:(略)

注:(略)

(二)请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略)

保证金交纳时间:(略)

保证金交纳方式:

①以现金形式。须通过供应商实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核实招采系统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②以保函形式提交。供应商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系统申办保函。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迟不晚于公告截止时间,在竞价有效期(略)日内保持有效。

(三)保证金的退还

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函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作废。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注:(略)

(五)履约保证金:(略)

履约担保形式:(略)

①以现金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以保函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注:(略)

(六)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交的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报名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扫描件】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根据本项目实际提出的资格条件

1.设备要求:(略)

2.业绩要求:(略)

3.配置两名本单位在职垃圾清运工(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在该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报名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

注:(略)

2.在项目公告结束前供应商可多次更新上传资料,公告结束后上传的资料将无法更新更改,采购人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核供应商上传的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或者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供应商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略)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采购人在公告期结束后,对意向供应商上传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略)

(2)减价幅度:(略)

(3)限时报价期:(略)

(4)延时报价期:(略)

(5)竞价时间:(略)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略)元。服务费收款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八、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平台咨询电话:(略)

?

附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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