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执法”系统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
| 所在地区: | 北京-西城-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7日 |
项目概况
“互联网+执法”系统运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众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组建专门运营团队,完成“互联网+执法”系统全国运营服务,保障支撑全国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完成省自建执法系统与部“互联网+执法”系统数据对接,确保对接数据的准确率、数据回流完成率,支撑全国执法工作正常开展。通过驻地或远程培训完成(略)个应用部执法系统的省份应用培训,全年培训次数不少于(略)次。制定完善的系统运营管理制度、标准,编制系统工作简报等各类报告,支持全国执法业务的正常开展。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略)%的扣除。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互联网+执法”系统运营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略)
2.高限价:(略)
3.落实政策要求:(略)
4.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略)
银行名称:(略)
银行账号:(略)
开户银行代码:(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