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北桥街道老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相城区北桥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2026-08-27 江苏-苏州-相城区
所在地区: 江苏-苏州-相城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7日
招标采购正文

相城区北桥街道老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相城区北桥街道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S(略)(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相城区北桥街道老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相数据投初[(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相城新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苏州市相城经开区产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建设采用:(略)

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建设内容:(略)

2.4 质量要求:(略)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略)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略)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略)

2.9 工期:(略)

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2.(略).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略).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略)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企业 (略)年(略)月 (略)日以来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 (略)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古建除外)。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

(注:(略)

?3.4.2自(略) 年 (略) 月 (略)日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略) 年 (略) 月 (略) 日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略)

?3.4.5本工程不接受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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