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网络处理器芯片流片服务采购公告
| 所在地区: | 上海-长宁-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7日 |
项目编号:(略)
根据《上海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大学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神经网络处理器芯片流片服务。
【迅采公告特别提示】1、自(略)年1月1日起签署的成交合同需采用采购方提供的统一模板(服务类),合同模板可在报名后响应时在系统内预览,供应商提交响应材料即表明认可采用统一模板并已认真阅读其中的所有条款★★★。2、所有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支撑材料均须加盖红色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公章为黑色复印件、加盖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印章的均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无效材料。3、如货物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不一致的,响应佐证材料可仅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且保障售后服务能力。不得仅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并视为无效响应,可同时加盖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公章。4、所有响应供应商如对于已发布的迅采公告中的技术参数、服务需求、公告附件中的内容有疑问的,请在响应前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或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除家具以外的货物类与服务类项目)5、由于家具类项目较为特殊、如本项目为家具类项目,响应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在响应前主动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充分了解项目相关需求,必要时采购需求联系人可要求潜在供应商在响应前现场实地踏勘或测量等。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并完成安装验收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家具类项目)6、如本迅采项目需求文件中提到公告附件的,供应商需要先在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报名本项目后,可在本项目的响应界面查询并下载其公告附件。7、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的,供应商所提交的仪器设备清单中不得包含有新版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若有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8、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的,所采购的仪器设备均为国产设备,无进口设备。如供应商提交响应的仪器设备包含有进口设备的,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无论该设备现在何处,需要经过海关清关结算的均判定为进口设备)。9、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材料均须为中文文件,若原为外文说明书等佐证材料的,供应商需要同时附上中文翻译件。如供应商仅提交外文响应文件的,该指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略)、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均须要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否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情节严重的将被认定为提前泄露项目信息并严肃处理。(若本项目非次公告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以本公告为准,不得直接使用往期落款日期的响应文件)。(略)、供应商响应时的响应操作、响应说明、加盖公章的附件证明须保持完全一致。(略)、当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响应材料针对同一事项存在不同结论的表述时,以有利于采购方的表述条款为准。(略)、本项目若由采购代理机构承办的,项目服务费需要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计费依据与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信息详见本公告下方内容。一、供应商资质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行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存在生效中的严重失信与经营异常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项目编号:(略)| 需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需求说明 |
|---|---|---|
| 服务内容、流程及方案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略)nm CMOS工艺节点的MPW多项目晶圆流片加工服务,单颗芯片版图面积约6mm2,高支持(略)层金属互连,完成流片制造、晶圆加工、划片等流程,并终交付不少于(略)颗裸Die。服务内容包括MPW批次协调、工艺及PDK资料对接、流片资料检查、GDS/OASIS数据接收与提交、Tape-out技术支持、版图及工艺规则确认、DRC/LVS等检查问题协助、MPW拼版协调、晶圆制造进度跟踪、晶圆划片及裸Die交付等。供应商应协助采购方完成流片前技术资料确认,对工艺层定义、金属层配置、版图尺寸、Pad及顶层金属等关键参数进行核对;流片过程中及时反馈项目进度,对晶圆厂审核反馈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交付前应对裸Die进行基本外观检查,避免明显崩边、裂纹、严重划伤及污染等情况。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服务流程说明及实施方案。(供应商响应时需扩展描述,不得照抄响应,供应商需要在服务报价模块填报详细服务报价明细。) |
| 服务团队 | 是 | 供应商需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业集成电路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项目服务的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需安排专人全过程对接采购人,协助采购人完成工艺资料确认、流片文件提交、晶圆厂技术沟通、生产进度跟踪及交付协调等工作安排。(供应商响应时需加盖公章) |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响应时需承诺所提供的(略)nm MPW流片服务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确保采用双方确认的工艺平台、工艺版本及金属层配置进行流片。自完成服务并交付之日起提供不少于1个月的服务质量保证期。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因流片服务过程、资料提交、项目协调等环节产生的问题,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及协调服务,确保服务质量满足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提供相应服务。(供应商响应时需扩展描述,不得照抄响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是 |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应及时启动项目,根据可用的(略)nm MPW批次安排流片服务,并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计划。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及时完成工艺资料对接、流片数据检查、Tape-out提交及MPW排期确认,并全过程跟踪晶圆制造、划片及Die交付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反馈进展,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服务项目的交付。如晶圆厂MPW排期或生产计划发生调整,应及时告知采购方并协调后续实施计划。(供应商响应时需扩展描述,不得照抄响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安全保证措施 | 是 |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的要求,要做好设计数据加密存储、传输防护,落实晶圆流转防泄密管控;建立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明确泄密惩处条款,严防项目技术资料泄露,保障本项目数据与工艺资料安全。(供应商响应时需扩展描述,不得照抄响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应急方案 | 是 | 供应商在响应时需承诺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交流、E-mail交流、技术文档交流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并承诺在接到问题反馈或紧急故障时,4小时内响应,并提供应急响应方案。针对流片过程中出现的PDK版本、设计规则、DRC/LVS、数据提交、MPW排期及晶圆制造等问题,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及时与协调晶圆厂或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供应商响应时需扩展描述,不得照抄响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自罚承诺 | 是 | 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按实赔偿,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高为成交总金额的(略)%。因供应商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供应商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高为成交总金额(略)%的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下承担的全部责任不超过本合同下受影响产品的合同金额。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包含此条款的自罚承诺书。(供应商响应时须加盖公章) |
| 增值服务 | 是 | 供应商可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芯片封装方案设计、封装形式选型、封装工艺咨询及封装资源对接等增值服务,并协助采购人结合芯片尺寸、Pad布局、测试及应用需求选择合适的封装方案。(供应商响应时须加盖公章) |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要求名称 | 是否需要附件证明 | 要求说明 |
|---|---|---|
| 公司综合实力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公司简介及近3年内相关服务案例的照片或报道等证明材料,服务案例的相关设计服务或相关工艺服务。 |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略)年1月起至今的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内的同类服务设计或相关工艺服务的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服务名称及主要内容、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别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 付款方式 | 是 |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略)%合同金额;乙方完成本项目MPW流片订单下单,甲方支付剩余(略)%合同款。(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
| 服务期限 | 否 | 自合同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验收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采购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递交验收通知书,采购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略)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合。
如果属于成交供应商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成交供应商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果属于采购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采购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采购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成交供应商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采购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3、保密
如果采购方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4、补救措施和索赔
采购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采购方提出索赔,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3)如果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成交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四、汇款信息与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略)
账号(人民币):(略)
户名:(略)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略)
上海大学
(略)-(略)-(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