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辛县零碳水务30MW光伏 10MW储能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二次)的澄清
2026-08-27
安徽-合肥-包河区
| 所在地区: | 安徽-合肥-包河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7日 |
招标采购正文
关于利辛县零碳水务(略)MW光伏 (略)MW储能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二次)的澄清
关于利辛县零碳水务(略)MW光伏+(略)MW储能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二次)的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利辛县零碳水务(略)MW光伏+(略)MW储能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二次)(招标项目编号:(略)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第二节“定标办法”内容以本澄清《附件1》内容为准。
本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下载并查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日期:(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