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工人文化宫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盐城-响水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7日 |
\r\n 响水县工人文化宫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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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工人文化宫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n标段编号:(略)
\n1.招标条件
\n本招标项目响水县工人文化宫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响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响政服投审〔(略)5〕(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总工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工会经费),项目建设采用:(略)响水县工人文化宫装修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n江苏东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2.1 标段名称:响水县工人文化宫装修工程
\n2.2 建设地点:响水县工人文化宫
\n2.3 建设内容:主要实施内容包括:(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n2.4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n2.5 工程规模:约(略).(略)万元。
\n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略).(略)
\n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主要实施内容包括:(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n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n工程类别:(略)
\n2.9 工期:(略)日历天
\n2.(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n?否
\n□是
\n\n
□是
\n?否:
\n2.(略).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n□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n□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n□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n3.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n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具备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n3.3拟选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n3.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n3.4.1财务要求:(略)
\n3.4.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n3.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n3.4.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n3.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n(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n(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n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n3.4.6投标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略)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n3.4.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n3.5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n3.5.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n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n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略).1.1、(略).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n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n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n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4.资格审查办法
\n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n5.评标办法
\n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n评标办法前附表\n| \n 评标入围 \n | \n||||
| \n 条款号 \n | \n\n 评审因素 \n | \n\n 评审标准 \n | \n||
| \n 1 \n | \n\n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n | \n\n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n | \n||
| \n 2.1.1 \n | \n\n 评标入围条件 \n | \n\n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n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n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n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n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高投标限价的; \n由评标系统识别,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符合无效标情形的; \n?项目负责人未按约定时间参加答辩签到的。 \n | \n||
| \n 2.1.2 \n | \n\n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n | \n\n 评标入围方法: \n(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略)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n(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略)家时,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二、方法三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n□方法一:(略) \n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n?方法二:(略) \n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略)%、(略)%) 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略)%、(略)%、(略)%)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略) 家(R—般不少于(略)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n?方法三:(略) \n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略)%、(略)%、(略)%、(略)%、(略)%)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n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7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8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略)家(R—般不少于(略)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n(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n(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n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n | \n||
| \n 初步评审 \n | \n||||
| \n 条款号 \n | \n\n 评审因素 \n | \n\n 评审标准 \n | \n||
| \n 2.2.1 \n | \n\n 形式性评审标准 \n | \n\n 投标人名称 \n | \n\n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n | \n|
| \n 投标函 \n签字盖章 \n | \n\n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n | \n|||
| \n 投标文件的组成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n | \n|||
| \n 报价 \n | \n\n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n | \n|||
| \n 暗标 \n | \n\n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2.2.2 \n | \n\n 资格评审标准 \n | \n\n 营业执照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n | \n|
| \n 安全生产许可证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n | \n|||
| \n 资质等级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n | \n|||
| \n 项目负责人资质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n | \n|||
| \n 项目负责人 \n安全生产考核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n | \n|||
| \n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n | \n\n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n(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n(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n | \n|||
| \n 业绩要求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n | \n|||
| \n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n | \n|||
| \n 其他禁止性情形 \n | \n\n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n | \n|||
| \n 其他要求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n | \n|||
| \n 技术负责人 \n | \n\n 具备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n | \n|||
| \n 2.2.3 \n | \n\n 响应性 \n评审标准 \n | \n\n 投标内容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n | \n|
| \n 工期 \n | \n\n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n | \n|||
| \n 工程质量 \n | \n\n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n | \n|||
| \n 投标有效期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n | \n|||
| \n 投标保证金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n | \n|||
| \n 投标报价 \n | \n\n 无下列情形之一:(略) \n | \n|||
| \n 承诺书 \n | \n\n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n | \n|||
| \n 其他 \n | \n\n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n | \n|||
| \n 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 \n | \n\n 本项目需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答辩题目2题,项目负责人未参加答辩的或答辩对业务不熟悉的,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n①各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前抵达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三室并签到,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辩测试。各投标人及相关人员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答辩。 \n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或未参加答辩,则视为不响应招标要求,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n③参加答辩的必须为投标文件内的委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安排其他人员参与答辩。一经发现非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的,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n④答辩时请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自带水笔),答辩内容书写要工整、字迹清晰、不得潦草、模糊,如因答辩字迹无法辨认,后果自负。 \n为确保答辩环节的公平、公正,所有参与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违反以下任一条款,将直接视为答辩无效,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n1)答辩开始后,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应独立完成答辩内容,闭卷答辩,不得相互交流,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答题纸。 \n2)进入答辩区前,服从交易中心和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将手机等所有通讯电子设备关闭(不得仅设置为静音)放置管理人员规定地点统一存放。答辩过程中,严禁使用、操作或查看任何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取消答辩资格。 \n3)答辩结束后,应立刻停止作答,并按现场工作人员的指示有序、迅速离场。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详细评审 \n | \n||||
| \n 条款号 \n | \n\n 条款内容 \n | \n\n 编列内容 \n | \n||
| \n 2.3.1 \n | \n\n 分值构成 \n(总分(略)分) \n | \n\n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n投标报价:(略) 分 \n | \n||
| \n 2.3.2 \n | \n\n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n | \n\n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n?方法一:(略) \n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 \n?方法二:(略) \n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n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略)%; \nK1的取值范围为:(略)%,(略)%,(略)%,(略)%; \nK2的取值范围为:装饰、安装为(略)%~(略)%。 \n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略)%。 \n上述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的招标预算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不可竞争部分为0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n评标基准价如果大于高投标限价,应将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n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n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n | \n||
| \n 2.3.3 \n | \n\n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n | \n\n 偏差率=(略)%×(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n注:(略) \n | \n||
| \n 条款号 \n | \n\n 评分因素 \n | \n\n 评分标准 \n | \n\n 分值 \n | \n|
| \n 2.3.4(1) \n | \n\n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n | \n\n 投标报价评审 \n | \n\n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略)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n注:(略) \n | \n\n (略)分 \n | \n
| \n 2.3.4(2) \n | \n\n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n | \n\n 报价合理性 \n | \n\n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8%乘以权重系数(略)%((略)%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略)%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略)%((略)%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n(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略)%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1%的,有一项扣0.1分,多扣1分。 \n(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n□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n?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n□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n | \n\n 1分 \n | \n
| \n 2.3.4(3) \n | \n\n 其他评分因素 \n | \n\n 不良记录 \n | \n\n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n | \n
6.招标文件的获取
\n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n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n7.投标文件的递交
\n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n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n8.其他要求
\n8.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n8.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n8.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略)
\n8.4“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略)
\n8.5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略)
\n8.6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n(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略)
\n(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略)
\n(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n(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n9.发布公告的媒介\n9.1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响水县人民政府(http:(略)同步发布。
\n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n(略).联系方式
\n(略).1招标主体
\n招 标 人:(略)
\n地 址:(略)
\n联 系 人:(略)
\n电 话:(略)
\n招标代理机构:(略)
\n地 址:(略)
\n联 系 人:(略)
\n电 话:(略)
\n(略).2相关部门
\n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n联系电话:(略)-(略)
\n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r\n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