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公安局新媒体运营服务-贵州广播电视台年度战略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08-27 贵州-贵阳-南明区
所在地区: 贵州-贵阳-南明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7日
招标采购正文
六盘水市局新媒体运营服务-贵州广播电视台年度战略宣传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略)

项目名称:(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略)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项目属于具备特殊履职要求的限制性政务公共服务

本项目属于政务引导、公共安全普法类专属公共服务,是六盘水市局开展公共安全普法、反诈禁毒宣传、警务形象塑造、涉警正向引导的专项政务公共服务,核心服务内容承担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普及法治安全知识的政府公共职能。项目实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政新闻宣传管理条例及宣传工作纪律,对宣传内容的政治性、性、安全性、合规性有极高刚性要求,与普通市场化商业宣传服务存在本质区别,具备明确的公共服务特殊履职属性,属于限制性政务公共服务范畴。

二、承接主体资质、传播资源及专业能力具有省级独占性

贵州广播电视台作为贵州省官方省级综合性广电主流媒体,是省委、省政府指定的宣传主阵地,依法合规持有省级广播电视播出资质、互联网新闻信息发布资质,独家运营省级核心融媒体动静APP平台,拥有直达央视网、学习强国、中新网等央级平台的官方专属报送通道。同时,该单位长期深耕全省政法、系统宣传工作,组建专职政法采编、专题创作、应急处置专业团队,建立标准化三级内容审核风控体系,能够精准适配宣传规范、导向管控要求及年度量化考核指标,可完整落地本项目全流程、全维年度战略宣传服务,相关核心服务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与独占性。

三、市场不存在等效替代主体,不具备公开竞争采购条件

当前市场范围内,各类民营文化传媒机构、商业新媒体公司、市县级融媒体中心,均无省级广播电视官方播出资质与省级发布权限,不具备央级媒体官方报送渠道、全省全域全媒体传播矩阵及成熟的涉警风控体系。此类市场主体仅可开展基础图文编辑、短视频制作等普通商业服务,无法满足本项目官方发声、全域覆盖传播、意识形态风险可控、常态化专业运维的特殊公共服务要求,无法适配政务宣传特殊标准,省内无任何可完全替代的竞争性供应商,客观上不具备公开竞争采购实施条件。

四、项目完全契合法定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

结合本项目公共服务特殊属性、独家资源禀赋及市场供给现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典型的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无法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性采购方式实施,仅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完全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合规条件。

综上,本项目公共服务属性特殊、专属传播资源独家、市场无等效替代供应商,完全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适用条件,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贵州广播电视台作为六盘水市局新媒体运营服务-贵州广播电视台年度战略宣传合作项目承接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二、公示期限

(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9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四、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二)财政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三)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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