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坂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采购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龙岗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7日 |
龙岗区坂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拟对龙岗区坂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略) 合同金额(元):(略) 中标供应商:(略) |
变更内容描述:(略) 1.新增乐鸣路清扫保洁面积为(略)平方米,按照清扫保洁一级路中标单价(略).(略)元/㎡/年计,清扫保洁费用为(略).(略)元/年。2.新增坂兴路、思诚路、求索路清扫保洁面积共为(略).(略)平方米,按照清扫保洁二级路中标单价(略).(略)元/㎡/年计,清扫保洁费用为(略).(略)元/年。3.新增坂福北路清扫保洁面积为(略)平方米,按照清扫保洁三级路中标单价(略).(略)元/㎡/年计,清扫保洁费用为(略).(略)元/年。4.新增广场清扫保洁面积为(略)平方米,按照清扫保洁三级路中标单价(略).(略)元/㎡/年计,清扫保洁费用为(略).(略)元/年。以上新增道路清扫保洁面积总为(略).(略)平方米,新增服务内容一年所需费用为(略).(略)元,累计新增金额未超原合同金额(略)%,且总金额未超过原计划数。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我街道新建乐鸣路、坂兴路、思诚路、求索路、坂福北路5条市政道路已完工移交。为做好新接收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根据《龙岗区城市管理有关工作会议纪要((略))》中第三条第(四)点“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接管新建市政道路、公厕或垃圾转运站等需增加采购合同标的相同服务时,增加采购金额未超过原合同金额(略)%,且总金额未超过原计划数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按规定签订补充协议”的要求,我街道拟将上述5条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工作纳入“城市管家”服务项目中实施。因此,因客观原因导致实际需求发生变化,现需核增清扫保洁面积和经费,符合合同变更不改变合同订立目的、变更原因归属于合同订立时无法预见的客观因素、变更更有利于保障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等原则。 |
征求意见期限:(略) |
采购人:(略) 地址:(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
备注:(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