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高值化综合利用15万吨有机固废、废油泥和医疗废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河南-郑州-中原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7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高值化综合利用(略)万吨有机固废、废油泥和医疗废物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采购人为河南新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实力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
2.3 项目地点:(略)
2.4 项目规模及内容:(略)
2.5 资金来源:(略)
2.6 招标范围:(略)
2.7项目总投资:(略)
2.8标段划分:(略)
2.9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略)
施工质量要求:(略)
2.(略)工期:(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充足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3.2 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略)
(2)设计资质要求:(略)
3.3项目经理:(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
3.5.1其他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②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③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多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总承包的企业;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牵头人应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所有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及投标相关资料,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具有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截图)(如联合体投标须各方同时提供);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时间:(略)
4.2方式:
现场领取:(略)
4.3.售价:(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略)
5.2递交方式:(略)
5.3地点:(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