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
2026-08-27
江苏-连云港-连云区
| 所在地区: | 江苏-连云港-连云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7日 |
招标采购正文
关于开发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
为切实推进我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货运站场、工矿企业、港口码头等易出现超限超载现象的货运集散地的监管,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根据《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关于开展(略)年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布我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
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出站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各街道及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对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开展巡查,推进源头治超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年8月(略)日
关于开发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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