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整改公示
2026-08-26
江苏-连云港-连云区
| 所在地区: | 江苏-连云港-连云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6日 |
招标采购正文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整改公示
根据《连云港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方案》明确的“连云港市开发区(略)国道和金桥路交叉口连云港科拉斯有限公司,该公司新建厂房路基使用开发区碱厂废料,用于回填路基,目前仍在施工,碱厂废料异味刺鼻。”(受理编号:(略)
一、整改事项
连云港市开发区(略)国道和金桥路交叉口连云港科拉斯有限公司,该公司新建厂房路基使用开发区碱厂废料,用于回填路基,目前仍在施工,碱厂废料异味刺鼻。
二、责任单位
市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加强监管,确保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五、整改措施
1.已对建筑垃圾回填问题立案处罚,罚款金额1万元;
2.督促企业履行一般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手续,合法合规开展项目建设;
3.已对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废气检测,结果显示未超标。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已通过市级主管部门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9月8日)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映。
监督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年8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