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苑景观改造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京-玄武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5日 |
项目概况:
江苏紫金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理工大学委托,对冶苑景观改造工程(二期)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有兴趣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略)
1.1项目编号:(略)
1.2项目名称:(略)
1.3采购方式:(略)
1.4高限价:(略)
1.5项目概况:(略)
1.6采购需求:(略)
1.7工期:(略)
1.8质量要求:(略)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略)本项目行业划分:(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或(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的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企业:
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必须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用平台”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备案的施工企业(提供有效的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资格:(略)
②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企业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略)年2月-(略)年7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该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供应商成立不满6个月,则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
(3)项目组成员
提供“人员配备一览表(详见磋商响应性文件格式)”原件(主要管理人员指:(略)
(4)其他要求:
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应商不予参加投标(需提供以下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②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项目负责人对无在建工程、能常驻施工现场的承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企业近两年承接过的工程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承诺)。
其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提供承诺书原件)。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略)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2.5 根据苏建函建管〔(略)〕(略) 号文及建办市〔(略)〕(略) 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供应商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要求,自(略)年(略)月(略)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略)〕(略)号)要求,自(略)年(略)月(略)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至(略)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供应商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7 其他要求:(略)
2.8资格审查说明
(1)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任意一项不能满足,则该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将不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
(2)资格审查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②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
③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
④项目组相关资料
⑤承诺书
⑥供应商认为需要放入的其他资料
(3)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详细,以便采购人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未按要求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而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4)供应商所递交的全部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并不予退还。
(5)供应商应承担编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资格审查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时间:(略)
3.2 地点:(略)
3.3 方式:(略)
(1)领取方式:(略)
3.4 售价:(略)
四、磋商响应性文件提交
4.1提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略)
4.2地点:(略)
五、开启
5.1时间:(略)
5.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2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与江苏紫金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7.3响应文件份数:(略)
7.4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8.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电话:(略)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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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