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用(2010)字第008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2026-08-28
云南-昆明-安宁市
| 所在地区: | 云南-昆明-安宁市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招标采购正文
安国用((略))字第(略)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持证人安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因保管不慎,遗失位于安宁市大屯新区鸿杰苑住宅小区4幢1单元(略)号《国有土地证书》一本,证载信息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略)
土地证书颁发号:(略)
证书编号:(略)
土地用途:(略)
使用权类型:(略)
使用权面积:(略)
现持证人申请遗失补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将该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公告期为(略)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见公告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反映。逾期即补发新证。
特此公告。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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