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涟水县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6-08-28 江苏-南京-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8日
招标采购正文
[0]涟水县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略) 项目名称 涟水县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E(略) 标段名称 涟水县(略)年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二期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略)年8月(略)日 公告结束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涟水县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涟水县(略)年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二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不见面开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水县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涟水县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涟发改投〔(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涟水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建设采用:(略)

涟水县红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设计开工日期:(略)

工程竣工日期:(略)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2.1.6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1)设计范围包含:(略)

②中标单位应在功能、细节、深度以及符合规范等环节满足要求,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③报批报建报审的图纸需配合加盖相关出图章;

④在施工过程中,配合甲方进行技术交底及相关施工配合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

⑤配合甲方进行各项验收工作;

⑥根据项目需求,对项目实施范围内沿线地质进行必要的勘察以及对沿线地下不明管线进行探查,并出具相关报告;

⑦完成项目范围内小区、公建、市政道路、河道排口等管网图更新,提供完整的管网图纸,包括但不限于线路走向平面图、各主要节点定位坐标图、标高、管径、材质。(含完善涟水县城区雨水管网、排口、排涝泵站“一张图”、完善涟水县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泵站、污水处理设施“一张图”、排水户调查及排水户整治方案编制、城区劣五类水体整治方案、编制“一区一策”等,以上材料要符合省市县要求)。

(2)施工范围包含:(略)

②包含货物与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③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如因施工需要,可能占用、损坏的农业用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相关发生的费用;对施工涉及的各种管线进行保护或迁移恢复,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

④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含质量保修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⑤其他:(略)

(3)采购范围:(略)

(4)检测范围:(略)

②将终检测成果接入涟水县排水管网GIS系统,并确保数据完整、无误、安全、有效。

招标范围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且招标人可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略)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b.施工资质要求:(略)

(2)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略)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

注:(略)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注:(略)

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略)

②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

③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④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未载明的,以相关业绩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全过程咨询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如不能反映相关业绩(工程总承包、施工、设计、监理)部分金额的,以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略)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略) 年(略)月(略)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略) 年(略)月(略)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略)

□(4)其他:(略)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略)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略)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9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略)授权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由投标企业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略)年(略)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注:(略)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3(2)a项包含的情形如下:(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3(2)a、3.5.(1)、3.5.(2)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或签电子章均予以认可)。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标准如下:

条款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符合章“招标公告”第3.9项规定。

授权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符合章“招标公告”第3.(略)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

项目管理机构:(略)

工程业绩:(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

??方法二:(略)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略)

K1的取值范围为:(略)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略)

□ 方法三:(略)

□ 方法四:(略)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高的(略)%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低的(略)%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高值(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略)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略)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略)%~(略)%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略)%~(略)%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略)%~(略)%,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 方法五:(略)

评标基准价=(A×(略)%+B×(略)%+C×(略)%)×K

A=高投标限价×((略)%-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略)

C=在规定范围内的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略)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

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K

(略)%、(略).5%、(略)%、(略).5%、(略)%、(略).5%、(略)%

下浮率Δ

房屋建筑工程

6%、7%、8%、9%、(略)%、(略)%、(略)%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8%、9%、(略)%、(略)%、(略)%、(略)%、(略)%、(略)%

机电安装工程

9%、(略)%、(略)%、(略)%、(略)%、(略)%、(略)%、(略)%

市政工程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绿化工程

(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

上述方法五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注:(略)

1.评标基准价计算:(略)

2.偏离率计算:(略)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略)%×(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1)

工程总承包报价((略)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略)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1%的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略)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4.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的编制要求:(略)

5.排版、纸张大小、格式无要求。

2.2.4(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2.施工项目负责人:(略)

3.设计负责人:(略)

4.技术负责人:(略)

注:(略)

2.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均须链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

3.所有涉及到职称证书的均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单位颁发的相关职称。若提供的职称证书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企业颁发的,应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或官网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专业要求:(略)

5.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即视同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6.注册证书上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不予认可,若注册证书上面未体现单位名称的提供住建部四库一平台截图。

2.2.4(4)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对单位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每有一个加1分,多评1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1)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2)设计业绩:(略)

(3)施工业绩:(略)

注:(略)

2.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略)

3.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4.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链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每有一个加 1分,多评1个业绩,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1)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2)设计业绩:(略)

(3)施工业绩:(略)

注:(略)

2.上述材料所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此业绩不得分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3.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略)

4.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必须链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

注:(略)

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略)

②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

③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④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未载明的,以相关业绩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设计合同、全过程咨询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如不能反映相关业绩(工程总承包、施工、设计)部分金额的,以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评分项要求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

2.2.4(5)

其他评分因素

/

评标的其他要求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分/评审标准

4

评标程序

阶段:(略)

第二阶段:(略)

4.1.3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数量

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7 名。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1.4

阶段汇总得分是否

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不带入

条款号

定标程序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分/评审标准

5.1.1

定标委员会人数

5人

5.2.1

定标标准

本项目将选择企业实力、报价合理性、企业信誉及获得的奖项、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作为定标因素。

(1)企业实力包括财务状况{联合体牵头人 (略)-(略)年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择优考虑(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相关数据请投标单位进行标注以供定标委员会参考。(以企业 (略) 年度、(略) 年度、(略) 年度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审计报告须附有第三方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审计负责人资质证明等材料,相关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企业规模、过往业绩(投标人提供承揽过市政工程的业绩)。

注:(略)

(2)投标报价合理的优于不合理、漏报的。

(3)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等方面,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方面。

5.3.1

定标方法

? 票决法:(略)

□ 集体议事法:(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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