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FS2026033号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许昌市魏都区许由路灞陵河雨水泵站工程”施工及监理(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河南-许昌-魏都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魏都区许由路灞陵河雨水泵站工程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许昌市魏都区许由路灞陵河雨水泵站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许魏发改[(略)]6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略)-(略)-(略)-(略)-(略),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许昌市魏都区许由路灞陵河雨水泵站工程施工及监理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略)
2.1.2项目编号:(略)
2.1.3建设地点:(略)
2.1.4建设规模:(略)
2.1.5标段划分:(略)
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2.1.6高投标限价:
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2.1.7招标范围:
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2.1.8计划工期:(略)
2.1.9质量要求:
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2.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要求:(略)
3.2第二标段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业绩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略)
3.7本次招标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多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合同价款分配方式,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8其他要求:(略)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略)
4.3 凡有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参与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略)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略)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投诉。
8.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采用核查随机法,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项目组其他成员:(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监督部门(投诉受理单位):(略)
地址:(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