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车站南村1号1幢101室(现南湖东路85号)商业房出租第1次公告

2026-08-31 江苏-南京-建邺区
所在地区: 江苏-南京-建邺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31日
招标采购正文

编号:(略)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景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车站南村1号1幢(略)室(现南湖东路(略)号)商业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略)

1.2 标的名称:(略)

1.3 挂牌起止日期:(略)

(略)年8月(略)日-(略)年9月(略)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略)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略)

2.2 有无房产证:(略)

2.3 建筑面积(㎡):(略)

2.4 建筑年代:(略)

2.5 出租用途:(略)

2.6 附属设施:(略)

2.7 招租业态:(略)

2.8 其他说明:(略)

(1)楼层:(略)

(2)装修程度:(略)

(3)目前租赁状态:(略)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略)

3.2 租期(月):(略)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略)

3.4 租赁押金(万元):(略)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登记时需提供出租方出具的书面证明)。

(6)竞租保证金0.5万元。未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成交结果公示发出后(略)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帐户(或竞租人指定账户);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且经出租方确认后,(略)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帐户。开标后,竞租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单方面提出退出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7)出租用途为商业,不得使用燃气、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存放危化品。(本房屋为居民住宅楼一楼,意向人若计划经营餐饮,请自行向主管部门核实审批要求,相关经营风险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略)

(2)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6. 其他说明

(1)本中心受出租方委托仅发布本招租公告基本信息,具体交易事项由出租方自行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出租方联系,以出租方解释为准。

(2)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3)出租方承诺:(略)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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