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数据发展中心政务三级网络光纤租赁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 所在地区: | 上海-静安-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数据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政务三级网络光纤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政务三级网络光纤租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是全区政务网络三层架构中的第三层(即末梢层),上联二级网络,覆盖(略)个居委会及各街道下属城管、城运、市场所等基层站所,是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服务的末梢网络。项目采用购买服务模式,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略)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政务三级网络光纤租赁(街道-居委会光纤租赁项目)项目是全区政务网络三层架构中的第三层(即末梢层),上联二级网络,覆盖(略)个居委会及各街道下属城管、城运、市场所等基层站所,是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服务的末梢网络,属于典型的公共服务项目。自(略)年建设完成以来,一直由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负责运维,已延续多年。本项目(略)个节点分布广泛,现有网络资源已全部铺设到位。若更换服务运营商,需逐一重新布设光纤链路,不仅现有资源将全部废弃,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且建设成本大幅增加,施工周期极为漫长,施工期间将导致(略)个居委会及基层站所网络服务长时间中断,各街道下属城管、城运、市场所等一线基层部门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严重影响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秩序。延用原服务商符合区级政务网络不间断运行的要求。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的情形,且已通过单一来源专家论证,专家组以保障区政务网不间断运行为核心考量,一致建议由原服务商继续提供服务。综上,因该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供应商处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商为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纪念路(略)号(荣振大厦)5楼
三、公示期限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陈伟杰
联系地址:虬江路(略)弄2号楼
联系电话:(略)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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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资料(政务三级网络光纤租赁).pdf (5.8 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