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救护车项目采购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通-海门市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救护车项目 JSZC-(略)-JSHY-G(略)-(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项目包号 | 名称 | 数量(套/批) | 预算总价(万元) | 技术需求 |
1 | 救护车 | 6 | (略)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1)拒绝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略)
(2)根据投标产品管理类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如是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如是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的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如是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救护车生产或经营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随车医疗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生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略)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略)-(略)-(略) (略):(略)
地点:(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略)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略)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略)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项目类型:(略)
7.所属行业:(略)
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