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人工智能低空物流应用中心(一期)工程设计(重)澄清公告(一)
2026-08-28
广西-南宁-
| 所在地区: | 广西-南宁-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招标采购正文
南宁人工智能低空物流应用中心(一期)工程设计(重)澄清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招标编号:(略)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
四、澄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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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章节/条款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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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
(3)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略) ?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备注:(略) |
(3)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略) ?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备注:(略) ②需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等证明材料,可从“桂建云”系统导入。】 |
若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澄清内容则相应修改(详见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按澄清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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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附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