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管理系统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陕西-西安-碑林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管理系统运维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采购包2:(略)
采购包3:(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略)
采购包2:(略)
采购包3:(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合同包1(交通空气质量监测子站运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机动车污染物监测系统运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3(机动车尾气排放综合管理平台运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交通空气质量监测子站运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不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供应商需提交如下资格证明文件:(略)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6)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合同包2(机动车污染物监测系统运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不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供应商需提交如下资格证明文件:(略)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6)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合同包3(机动车尾气排放综合管理平台运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不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供应商需提交如下资格证明文件:(略)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需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被授权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6)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时间:(略)
途径:(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略)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略)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六)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略)〕(略)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略)〕(略)号 ) ;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略)〕(略)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略)〕(略)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叁套纸质投标文件(经编标工具生成的文件直接打印,装订成册,在书脊处标明项目名称、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加盖公章,递交的纸质版文件内容确保与线上电子文件保持一致,不允许修改和补充,可邮寄递交(地点:(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