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原妙滋食品厂房地块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宿迁-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1. 招标条件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 其他: 2.1.5.1质量要求:(略) 2.1.5.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略) 注:(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原妙滋食品厂房地块临时用电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要求:(略)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要求:(略)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略)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略) 3.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8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略) 5.2 开标地点:(略) ? 采用网上开标:(略) 5.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醒:(略) □ 经评审的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电子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