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智慧排水及配套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
| 所在地区: | 福建-漳州-漳浦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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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智慧排水及配套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智慧排水及配套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漳浦龙睿环境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金除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交货地点:(略)
2.2工程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2.4交货期:(略)
2.4.1后续服务:(略)
2.5质量标准:(略)
2.6本招标项目高投标限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3.4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略)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供应商(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条要求仅限定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略)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安装施工任务方,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承担安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由承担安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5) 未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 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漳浦县绥安镇朝阳大道东 (略) 号、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 (略) 号
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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