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8年鑫安保险公司诉讼律所平台资源扩充项目

2026-08-28 吉林-长春-开发区
所在地区: 吉林-长春-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8日
招标采购正文
(略)-(略)年鑫安保险公司诉讼律所平台资源扩充项目

(略)-(略)年鑫安保险公司诉讼律所平台资源扩充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略)

2.2实施地点:(略)

2.3服务期限:(略)

2.4高响应限价:(略)

1、诉讼案件(不含下述追偿案件、拒赔特殊案件、采购人发起的再审案件)实行一般代理模式,按照代理案件件数计算费用,一审阶段各区域及二审阶段各区域单价详见下表(附表1)。

追偿案件、拒赔特殊案件、采购人发起的再审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模式,风险代理费计算方式=执行回款金额或者减损金额(追偿金额、减损金额以采购人核定为准)*风险代理费率,风险代理费率各区域单价详见下表(附表1)。

附表1

序号

代理区域

一般代理限价

风险代理费率

一审单价限价 (单位:(略)

二审单价限价 (单位:(略)

限价

1

山东省、青岛市

(略).(略)

(略).(略)

8.(略)%

2

江苏省

(略).(略)

(略).8

(略).(略)%

3

四川省

(略).(略)

(略).8

(略).(略)%

4

天津市及河北省

(略).(略)

(略).8

(略).(略)%

5

辽宁省

(略).4

(略).8

(略).(略)%

6

吉林省

(略).(略)

(略).(略)

(略).2%

7

除上述区域的全国其他区域

(略).(略)

(略).2

(略).(略)%

备注:(略)

其中委托案件在西藏/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广西偏远地区(风险代理费不涉及),价格在除上述区域的全国其他区域价格基础上加价(略)元。

以上价格包含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复印费),为含税价格,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无须另行支付除诉讼流程法定发生的费用如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到相关部门调查档案,如能开具调查档案正式发票,采购人可据实报销,但需提前告知并经采购人同意。

2、以上同一起事故纠纷,多个原告在同一法院同一开庭日审理的按一个案件计算律师费;同一法院原告撤诉(无论是采购人撤诉还是对方撤诉)又重新起诉,撤诉之前律师未开庭的,重新起诉阶段代理行为按一个案件计算律师费。其中如有高院再审(包括高院直接再审及高院指定下级法院再审)案件,再审阶段一般代理律师费同二审阶段律师费标准。

2.5项目说明:(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略)

如供应商为律所,其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略)

3.1.2其他要求:(略)

3.1.3承诺要求:(略)

1)公司或律所同意与采购人签署廉洁条款并遵守其所有条款,同意接受采购人的评价指标,同意接受采购人的考评分配退出机制,并接受常规业务检查和廉洁检查,同意采购人的扣罚标准,同意接受采购人有关客户个人信息及数据保护的要求及相关保密要求

2)公司或律所能提供对公账户,能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近三年((略)年-(略)年)内,供应商未受到行政处罚及经法院生效裁判认定犯罪

4)如供应商为律所,近三年((略)年-(略)年)内,供应商未受到律师协会通报批评及以上的纪律处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接受分公司或分所参与,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分所不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或分所参与时使用总公司或总所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资料无效,只接受供应商作为主体的相关资料。分公司或分所参与时,需要提供其总公司或总所出具的承诺函,总公司或总所承诺不参加本项目投标。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略))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9月3日(略)时(略)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

4.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略)元人民币。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略)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8时(略)分,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略)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略)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略)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

(略)-(略)工作时间:(略)

7.4 财务专员

电话:(略)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CA办理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座机:(略)

手机:(略)

邮箱:(略)

7.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中国一汽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略)

纪委举报电话:(略)

纪委举报邮箱:(略)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略).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略).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略).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略).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新时间安排 招标询比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略)-XB(略)/(略) (略)-(略)年鑫安保险公司诉讼律所平台资源扩充项目 服务 (略)-(略)-(略) (略):(略) (略)-(略)-(略) (略):(略) (略)-(略)-(略) (略):(略) 【我要投标】 【我要投标】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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