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香城镇污水处理中心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山东-济宁-邹城市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邹城市香城镇污水处理中心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邹城市香城镇污水处理中心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采购需求:(略) 服务期限:(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在国内合法提供相应的货物及服务。 3.2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投标人须提供声明); 3.2.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略)%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2.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略)%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5 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6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9 资格审 查方式:(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参与本项目与提交投标文件 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 (www.ccgp-shandong.gov.cn),须先进行注册,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我要注册)。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 CA、电子签章办理及系统操作咨询:(略) 1.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略) 具体操作为登录“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 2.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五、解密时间 1.时间:(略)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 必须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我要注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主页右侧系统入口下面的供应商注册。 招标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同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2.“去标识化 ”(暗标)评审 依据《济宁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去标识化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济财采〔(略)〕6 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去标识化 ”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 明标 ”和“暗标 ”分开,同时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对“暗标 ”评审的格式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