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木子店南区及中馆驿北区加油站增设加氢功能项目施工招标ZSJQSG-2标段(HBSJ-202608GL-081001002)招标公告

2026-08-28 湖北-武汉-硚口区
所在地区: 湖北-武汉-硚口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28日
招标采购正文
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木子店南区及中馆驿北区加油站增设加氢功能项目施工招标ZSJQSG-2标段(HBSJ-(略)GL-(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略)
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木子店南区及中馆驿北区加油站增设加氢功能项目施工招标ZSJQSG-2标段(HBSJ-(略)GL-(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木子店南区及中馆驿北区加油站增设加氢功能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建设计划,项目法人为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2.3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若本公告格式排版信息与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的不一致,请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高路油站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略)号同馨花园4栋6层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略)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略)层
邮编:
(略)
邮编:
(略)
联系人:
孙奇
项目负责人:
姜涛、李超超、胡健平
电话:
(略)
电话:
(略)-(略)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略).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
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略)号
电话:
(略)-(略)
传真:
(略)-(略)
邮政编码:
(略)
(略)年(略)月(略)日
附录:(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低要求)

标段

资质等级要求

ZSJQSG-1/ZSJQSG-2标段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略)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略)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ZSJQSG-1/ZSJQSG-2标段

(略)年、(略)年、(略)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略)万元人民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ZSJQSG-1/ZSJQSG-2标段

投标人近3年至少完成过1个加油或加气或加氢站(新建或改造)的施工项目。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略)

网络可查询的项目信息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略)

网页截图要求:(略)

3、具体截图示例详见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网页截图示例。

4、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网络可查询的项目信息”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7、近3年,为(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施工业绩以交(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8、加油站是指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的场所。加气站是指具有储气设施,使用加气机为机动车加注车用LPG、CNG或LNG等车用燃气的场所。加氢站是指具有储气设施,使用加氢机为机动车加注车用氢气等车用燃气的场所。

9、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略)、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略)、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低要求)

标段

企业信誉要求

ZSJQSG-1/ZSJQSG-2/标段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低要求。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ZSJQSG-1/ZSJQSG-2/标段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项目总工

1

具备工程师职称

专职安全员

1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略)

2、项目经理个人证明材料应附:(略)

项目总工个人证明材料应附:(略)

专职安全员个人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信封形式评审内容

投标文件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信封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信封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略)

4

“技术暗标”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了页眉;

(2)施工组织设计中页脚出现了除页码以外的其他内容;

(3)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了投标人的名称;

(4)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了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5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略)

注:(略)

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6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

多标段投标

投标人同时参加了两个标段投标的属于重大偏差。

8

投标报价

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

信封响应性评审内容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略)

信封资格评审内容

营业执照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

资质证书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资质证书查看链接中,无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中的有效资质证书。

(略)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略)

(略)

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附:(略)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略)

(略)

财务状况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满足:(略)

2、投标人应满足:(略)

3、证明材料应附:(略)

注:(略)

(略)

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近3年至少完成过1个加油或加气或加氢站(新建或改造)的施工项目。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略)

网络可查询的项目信息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略)

网页截图要求:(略)

4、具体截图示例详见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网页截图示例。

5、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网络可查询的项目信息”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8、近3年,为(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施工业绩以交(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9、加油站是指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的场所。加气站是指具有储气设施,使用加气机为机动车加注车用LPG、CNG或LNG等车用燃气的场所。加氢站是指具有储气设施,使用加氢机为机动车加注车用氢气等车用燃气的场所。

注:(略)

(略)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投标人存在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投标人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8、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注:(略)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且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略)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低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

具备工程师职称。

3、专职安全员不满足以下低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4、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资历表”,并在对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个人证明材料应附:(略)

项目总工个人证明材料应附:(略)

专职安全员个人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注:(略)

(略)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略)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略)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略)

4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第二信封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6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2)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高投标限价;

(3)若投标报价低于高投标限价的(略)%,且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并证明的。

7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5)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出现未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情况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 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略)

备注:(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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