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

2026-08-30 广东-梅州-
所在地区: 广东-梅州-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30日
招标采购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略)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略)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
一审:(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梅州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略)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梅市司办〔(略)〕(略)号)要求,学校将继续依托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略)年度学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考对象与时间

(一)学考对象:(略)

(二)学考时间:(略)

二、学考安排

(一)登录方式

学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参加学考(网址:(略)

登录账号为学员注册手机号,密码为本人修改后的密码。新注册学员或申请重置密码的学员,初始密码为:(略)

(二)考试要求

学员须在完成(略)学分学习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略)分(含)以上为及格,(略)分(含)以上为优秀。

系统共设3个考场(即每人有3次考试机会,不可重复进入同一考场),学员可任选一个考场参加考试,成绩以高分记录。考试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考场,逾期无法补考。

三、人员变动信息报送

各二级单位如有新进、调离、离任、退休等人员变动情况,请填写《(略)年度学法考试变动人员名单》(见附件2),于(略)年9月3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何侨生大楼(略)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b@jyu.edu.cn。

学员账号忘记密码或被锁定的,请联系所在二级单位法治联络员,由法治联络员统一汇总后报送至上述邮箱(不接受个人或其他渠道报送)。学校管理员将于每日上午统一处理密码重置申请。

四、其他事项

各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本单位教职工按时完成学考。

法制办公室

(略)年8月(略)日

  • 附件【1.学员操作指南((略)版).pdf】已下载次
  • 附件【2.(略)年度学法考试变动人员名单.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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