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园街道办事处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天河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31日 |
根据《关于印发<天河区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天民〔(略)〕(略)号)要求,天园街道办事处通过综合比选方式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天园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购买服务
二、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预算为人民币(略)万元/年(区财政按照配备人员每人每年(略)万元的标准用于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派遣符合要求的2名工作人员到天园街道办事处工作,接受天园街道管理,具体负责协助天园街道辖内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和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调查、家计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信息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心理疏导等服务性工作,服从街道工作安排。
2.人员要求
被派遣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退役军人、年龄(略)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项目采购期限
签订的合同期限为壹年,自(略)年(略)月1日起至(略)年9月(略)日止。
五、承办机构资质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予以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社会组织名单。
4.获评5A级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参加比选提供资料
1.承接天园街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项目计划书(包含项目经费使用计划、项目配备人员数量及资质状况);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4.廉洁自律承诺书及授权书。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申请人应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以上资料需一式5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七、提交资料时间及地址
1.提交资料时间:(略)
2.提交资料地点:(略)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4.提交资料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5.逾期提交资料或未在指定地点提交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八、服务单位选定
1.若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不足3家,我单位可以发布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
2.根据报名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由我单位从信誉、资质、服务方案、资金使用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比选,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九、中标公示
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选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发选定通知书并与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十、其他事项
参与比选单位递交的资料需真实、合法、有效,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我单位采购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任何采购项目。
本次比选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参与比选单位参与比选所产生的费用(如资料制作、交通等)由其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天园街道办事处
(略)年8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