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办公区(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212号)出租
2026-08-31
河南-郑州-中原区
| 所在地区: | 河南-郑州-中原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31日 |
招标采购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等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披露信息
南院办公区(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略)号)出租
融资方和标的基本信息
评估信息
转让方信息
出租方信息
| (略)P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略)号 | 有限责任公司 | (略)人民币 | 校振武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网络竞价 | ||||||
| 需要会同转让方审核 | ||||||
| 是 | ||||||
| (略) 万元 | ||||||
| 挂牌截止日(略):(略) | ||||||
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押一个月付三个月,租金按每季度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或出租方指定账户),此后每期租金应于上一期租期届满前(略)日内支付。租赁期限((略)年)内,租金每满5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在上一期年租金基础上上浮3%(即第1-5年按成交租金执行,第6-(略)年上浮3%,第(略)-(略)年再上浮3%,第(略)-(略)年再上浮3%)。 |
||||||
|
1、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前,须向出租方提交详细的改造装修方案(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计划、消防方案等),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装修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及消防设施。 2、承租人须在装修开工前向出租方缴纳装修押金人民币(略)万元,装修完成经出租方验收合格且未发生违规装修行为的,押金在验收合格后(略)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装修工作及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因装修对房屋结构造成损坏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全部修复及赔偿责任。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装修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 4、装修改造的处置:(略) |
||||||
| 自公告次日起 5 个工作日 | 周楠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 扫码快速发布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