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08-31 广东-广州-越秀区
所在地区: 广东-广州-越秀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31日
招标采购正文
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来源:(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从化区流溪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已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的改革局以穗从发改批投函〔(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代码:(略)

  2.3项目规模:(略)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人民币(略).(略)万元。其中,建安费(略).(略)万元。

  2.4本次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略)

  2.5计划工期:(略)

  2.6招标内容:(略)

  2.7标段划分:(略)

  注:(略)

  2.8承包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略)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略)〕(略)号)的要求。

  (3)(选择性条款)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略)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本招标项目所需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得用该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略)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略)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略)〕(略)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略)

  3.1.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略)

  注:(略)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3.1.6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注:(略)

  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书的,即为投标人委托投标。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无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3.3.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略)

  3.3.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略)

  3.3.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略)

  3.3.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略)

  注:(略)

  4.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略)

  注:(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略)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

  4.4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略)

  截止时间:(略)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2开标开始时间:(略)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略)

  5.5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6.异议受理部门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略)

  异议受理电话:(略)

  地址:(略)

  注:(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略)

  8.特别提示事项

  8.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略)

  8.2和本项目有关的投诉(行政)处理结果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即视为已经送达各利害关系人。

  8.3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时间(共计(略)个月)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略)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略))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重要材料、设备或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略))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略))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的。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监管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略)

  投诉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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