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1-10-05地块规划调整(坑梓街道沙田社区天健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草案)》公开展示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福田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规划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坪山[沙田地区]法定图则(略)-(略)-(略)地块规划调整(坑梓街道沙田社区天健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草案)》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情况
项目位于坑梓街道沙田社区,实施范围(略).3平方米,规划调整涉及坪山[沙田地区]法定图则(略)-(略)-(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略).9平方米,规划容积(略)平方米,配建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具体指标详见附件。
二、公开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网站公开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略)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略)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略)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略)
3.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地址:(略)
4.项目现场
地址:(略)
(三)媒体公开展示
《深圳特区报》
三、公开展示时间
为期(略)个自然日,自(略)年8月(略)日起至(略)年9月(略)日止。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邮寄地址:(略)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略)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开展示。
附件:(略)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略)年8月(略)日
附件下载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