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河南-南阳-西峡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日 |
| 招标项目名称 | |||
| 项目类型 | 项目编号 | ||
| 行业分类 | 招标单位名称 | ||
| 投资总额(万元) | 招标方式 | ||
| 资金来源 | 代理机构 | ||
| 监管单位 | 监管单位代码 |
西峡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峡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发改字[(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略)-(略)-(略)-(略)-(略),招标人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峡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西峡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西峡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资金来源:(略)
(四)建设地点:(略)
(五)建设规模:(略)
(六)招标范围:(略)
(七)质量要求:(略)
(八)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三标段:(略)
四标段:(略)
五标段:(略)
(九)计划工期:(略)
(十)根据豫发改公管规〔(略)〕(略)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办法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采用核查随机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附件:(略)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有]等)。
2.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略)
3.2项目经理要求:(略)
3.3业绩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要求: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主体库信息原件。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定标候选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略)-(略)-(略) (略):(略)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略)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西峡分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l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l 招标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项目组其他成员:(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l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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