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网一体治理盘溪河流域污水系统三区(渝北区、两江新区、江北区)共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重庆-渝中-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31日 |
本招标项目厂网一体治理盘溪河流域污水系统三区(渝北区、两江新区、江北区)共治工程已由重庆市两江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两江发改投〔(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代建业主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两江新区大石坝街道、龙山街道、龙溪街道、石马河街道、人和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管涵及其附属设施总长度约(略).4公里,其中:(略);修复管涵长度约5.5公里,管道规格DN(略)~BxH=(略)x(略)。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略).(略)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略).(略)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对厂网一体治理盘溪河流域污水系统三区(渝北区、两江新区、江北区)共治工程(含相关设施设备安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含:(略)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略)(略)个月。 2.6标段划分:/ 2.7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略)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A区(略)栋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重庆咨询大厦A栋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程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王茜 |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两江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两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 电话: | (略)-(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