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大厦西侧地块(国投广场)项目代建、营销及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盐城-盐都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1日 |
\r\n 国投大厦西侧地块(国投广场)项目代建、营销及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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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n本项目国投大厦西侧地块(国投广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润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略)%。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n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2.1招标范围:(略)
\n(1)代建(住宅部分和商业部分,含品牌使用):(略)
\n(2)营销管理(住宅部分):(略)
\n(3)招商策划及运营服务(商业部分):(略)
\n注:(略)
\n2.2项目规模:(略)
\n2.3项目地点:(略)
\n2.4服务期限:
\n2.4.1 代建服务期:(略)
\n2.4.2 营销服务期:(略)
\n2.4.3 商业运营服务期限:(略)
\n| \n 阶段 \n | \n\n 时间范围 \n | \n\n 核心服务内容 \n | \n
| \n 前期服务期 \n | \n\n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筹开期开始前 \n | \n\n 商业市场调研、商业定位、业态规划、招商策划深化、招商启动准备、设计配合 \n | \n
| \n 筹备期(筹开期) \n | \n\n 正式开业前(略)个月(暂定) \n | \n\n 团队组建、开业筹备、商户装修管理、推广预热 \n | \n
| \n 运营期(不含建设期) \n | \n\n 自项目正式开业之日起计(略)年 \n | \n\n 日常运营管理、招商调整与回顾、物业服务监管、营销推广、租金收缴 \n | \n
注:(略)
\n前款所称“第三方原因”,是指因政府审批迟延、市政配套工程延误、供应商/承包商违约、相邻权纠纷等非因甲方、乙方过错导致的开业障碍。乙方应在上述情形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乙方怠于通知或未采取合理减损措施的,不得就扩大部分主张筹开期顺延。
\n2.4.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服务期限统一按“(略)日历天”填写,该期限仅用于投标阶段,不代表本项目实际实施周期,终以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n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标准。
\n2.6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n| \n 标段编号 \n | \n\n 标段名称 \n | \n\n 招标范围 \n | \n
| \n E(略) \n | \n\n 国投大厦西侧地块(国投广场)项目代建、营销及运营服务项目 \n | \n\n 项目代建、住宅部分的营销管理、商业部分的招商策划及运营服务招标,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n(1)代建(住宅部分和商业部分,含品牌使用):(略) \n2)营销管理(住宅部分):(略) \n(3)招商策划及运营服务(商业部分):(略) \n注:(略) \n | \n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n3.1.1 投标人资格
\n(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n(2)具有有效的房地产开发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满足)。
\n3.1.2相关人员要求
\n本项目须配备项目总负责人、代建项目负责人、营销项目负责人、运营项目负责人各1人。总项目负责人可兼任代建项目负责人,代建、营销、运营三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n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n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项目负责人需与投标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时提供从(略)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n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n3.1.3.1 代建业绩(牵头人代建方提供):
\n(1)住宅代建业绩:(略)
\n注:(略)
\n3.1.3.2 营销业绩(联合体成员营销方提供):
\n(略)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项目销售服务业绩。
\n3.1.3.3 运营业绩(联合体成员运营方提供):
\n(略)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综合体项目运营服务业绩。
\n注:
\n(1)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1.1;(2)资格条件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以兼得;(3)业绩非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4)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虚假业绩,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略)
\n3.1.4信用和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均须满足下列要求)
\n(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n(2)投标人不得存在:(略)
\n(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n(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n特别提醒:(略)
\n3.1.5 品牌要求
\n(1)须使用自有品牌(含集团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品牌,股权比例不低于(略)%)参与本项目代建,不得使用合作方、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品牌;(2)同一品牌(含同一集团下不同子公司)仅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品牌相同的均不通过资格审查;(3)中标后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品牌;(4)品牌授权期限覆盖至代建品牌授权期届满,不得提前撤销;(5)品牌使用费包含在代建服务费中,不得另行主张。
\n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遵守以下约定:
\n3.2.1 成员数量与构成:(略)
\n3.2.2 投标限制:(略)
\n3.2.3 责任承担:(略)
\n3.2.4 人员与费用:(略)
\n3.2.5 资质与业绩:(略)
\n3.2.6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议等招投标活动。招标文件中除特别标明针对联合体各方的条款外,其它条款中的投标人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成员按相应格式签字、盖章外,其他表格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
\n3.2.7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n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n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资格后审),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n| \n 条款号 \n | \n\n 评审因素 \n | \n\n 评审标准 \n | \n|
| \n 1 \n | \n\n 评标方法 \n | \n\n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n | \n\n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根据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5名单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投标报价仍相等,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不分排名顺序。 \n | \n
| \n 2.1.1 \n | \n\n 形式评审标准 \n | \n\n 投标人名称 \n | \n\n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n | \n
| \n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n | \n\n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n | \n||
| \n 投标文件的组成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n | \n||
| \n 投标文件及报价 \n | \n\n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n | \n||
| \n 2.1.2 \n | \n\n 资格评审标准 \n\n | \n\n 营业执照 \n | \n\n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n | \n
| \n 联合体投标人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n | \n||
| \n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n | \n||
| \n 2.1.3 \n | \n\n 响应性评审标准 \n\n | \n\n 投标内容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n | \n
| \n 服务期限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n | \n||
| \n 质量要求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n | \n||
| \n 投标保证金 \n | \n\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n | \n||
| \n 投标服务内容 \n | \n\n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n | \n||
| \n 其他 \n | \n\n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n | \n||
| \n 2.2.1 \n | \n\n 分值构成 \n(总分(略)分) \n | \n\n 投标报价:(略)分 \n技术部分:(略)分 \n商务部分:(略)分 \n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高和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n | \n|
| \n 2.2.2 \n | \n\n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n | \n\n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n□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n?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n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略)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高价和一个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略)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高价和二个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nK取值为:(略)%,(略)% \n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n | \n|
| \n 条款号 \n | \n\n 评分因素 \n | \n\n 评分标准 \n | \n|
| \n 2.2.3(1) \n | \n\n 投标报价 \n((略))分 \n | \n\n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n | \n\n 等于评标基准价((略))分 \n | \n
| \n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n | \n|||
| \n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略))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n | \n|||
| \n 2.2.3(2) \n | \n\n 技术部分 \n((略))分 \n | \n\n 1、代建服务方案((略)分) \n | \n\n 1、项目开发方案(4分): \n包括但不限于:(略) \n2、项目总体方案思路(4分): \n包括但不限于:(略) \n3、质量管控方案(3分) \n包括但不限于:(略) \n4、进度管控方案(3分) \n包括但不限于:(略) \n5、成本管控方案(3分) \n包括但不限于:(略) \n6、安全、文明及环境管控方案(3分) \n包括但不限于:(略) \n | \n
| \n 2、住宅营销管理服务方案((略)分) \n | \n\n 1、项目定位与市场分析(6分) \n包含但不限于:(略) \n2、营销策略规划(6分) \n包含但不限于:(略) \n3、销售管理(6分) \n包含但不限于:(略) \n(5)单价、总价控制方案等。 \n | \n||
| \n 3、商业招商策划运营服务方案((略)分) \n | \n\n 1、前期定位及设计咨询服务(3分) \n包含但不限于:(略) \n2、招商管理服务(8分) \n包含但不限于:(略) \n3、运营管理服务(3分) \n包含但不限于:(略) \n4、安全保障措施(3分) \n包含但不限于:(略) \n5、人员配置及人员岗位职责(3分) \n包含但不限于:(略) \n | \n||
| \n\n | \n\n\n | \n\n\n | \n\n 注: \n服务方案采用无标志方式。投标人在服务方案中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对违反规定要求者一律按废标处理。 \n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评审要点,对各投标人的服务方案从科学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各评审点打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某一评审点缺项的该评审点不得分;各评审点打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略)%,如小于设定分值的(略)%时,请评委书面说明具体原因。上述三个方案(代建方案、营销方案、运营方案),每个方案的总篇幅不超过(略)页,每多一页扣0.1分,扣完为止。 \n | \n
| \n 2.2.3(3) \n | \n\n 商务部分 \n((略))分 \n | \n\n 1、企业品牌享誉度(仅评审代建方)(3分) \n | \n\n 中指研究院网站发布的“(略)年中国房地产代建企业排行榜”中新签规模排行榜排名或克而瑞网站发布的“(略)年中国房地产企业代建综合能力TOP(略)排行榜”中代建综合能力TOP(略)排名;投标人在排名在Top1-Top(略)得3分,排名Top(略)-Top(略)得2分,Top(略)-(略)得1分,Top(略)及以下不得分。 \n注:(略) \n(2)提供网络截图证明材料。若使用投标人所属控股集团母公司指标、或投标人与榜单企业为关联企业(股权关联比例不低于(略)%),须提供集团公司或关联企业和投标人股权关系说明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n | \n
| \n 2、企业财务状况(仅评审牵头方)(1分) \n | \n\n (略)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是否有公开债务违约情形(高1分): \n①有公开债务违约的,得0分; \n②无公开债务违约的,得1分; \n注:(略) \n | \n||
| \n 3、企业荣誉(4分) \n | \n\n 1、投标人(代建方)(含投标人集团的其他子公司或实际控股公司)自(略)年7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代建项目获得过省级行政部门颁发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行政部门颁发奖项的得1分;未获得奖项0分。本项多计一个奖项且多得分2分。 \n注:(略) \n2、投标人(运营服务方)(含投标人集团的其他子公司或实际控股公司)自(略)年7月1日以来(以荣誉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所承接的运营服务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荣誉的得2分;获得过设区市行政部门颁发荣誉的得1分;本项多计一个奖项且多得2分。 \n注:(略) \n | \n||
| \n 4、投标人业绩 \n(4分) \n | \n\n 投标人(运营方)自(略)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运营管理服务业绩的,有一个加2分,高得4分。 \n注:(略) \n(2)企业资格条件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以兼得。 \n | \n||
| \n\n\n\n\n 2.3.4 \n | \n\n\n\n\n\n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n | \n\n 1、评标方式 \n?定量评审 \n2、评审因素: \n?商务标 \n?经济标 \n?技术标 \n3、评审顺序: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 。 \n | \n|
| \n\n 2.3.5 \n | \n\n\n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n | \n\n ?优选法:(略)5 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但不得少于3名 \n | \n|
| \n\n\n\n 2.5.2 \n | \n\n\n\n\n 竞争性判断 \n | \n\n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 \n?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 \n□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n | \n
5. 投标保证金
\n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n6. 招标文件的获取
\n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疑问、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n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n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略) 。
\n7. 投标文件的提交
\n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9 时(略)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n8. 发布公告的媒介
\n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
\n9. 特别提醒
\n9.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数字开标大厅”(网址:https:(略) ,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n9.2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请登录:(略)
\n9.3首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凭移动CA或介质CA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主体管理平台)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后方可投标,系统登录网址:http:(略),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略)
\n9.4 在移动CA办理、APP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n9.5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n9.6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略)
\n(略).联系方式
\n招 标 人:盐城市润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n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略)号国投商务楼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略)号服务大厦(略)室
\n邮 编:(略) 邮 编:(略)
\n联 系 人:顾女士 联 系 人:王先生、徐女士
\n电 话:(略)-(略) 电 话:(略)-(略)、(略)
\n传 真:/ 传 真:/
\n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略)@qq.com
\n\n(略)年9月1日
\r\n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