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洛水镇洛城村3组林地经营权流转项目流转公告
| 所在地区: | 四川-成都-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31日 |
什邡市洛水镇洛城村3组林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告
德阳农交所什邡服务中心受什邡市洛水镇洛城村第三村民小组委托,拟对什邡市洛水镇洛城村3组林地经营权流转项目进行公开流转,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受让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略)
(二)项目地址:(略)
(三)项目基本情况:(略)
二、流转方式、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
(一)流转方式:(略)
(二)挂牌价格:
1.单价:(略)
2.总价:(略)
(三)流转期限:(略)
(四)价款支付:(略)
三、使用要求
1.遵守国家林地保护法规政策,禁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及损害林地行为。
2.做好防火、病虫害防治,保护野生动植物,抛荒2年以上经督促不改,将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采取调控措施。
3.仅限林业生产经营,符合当地规划与管理规定。
4.未经批准不得建永久性建筑。
5.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国家征占用林地按规补偿,资金分配依约定。
6.不能转租。
四、受让方基本资格条件
1.诚信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均可申请单独参加受让。
2.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五、信息发布渠道
成都农交所官网:(略)
六、报名事项
报名方式:(略)
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报名资料:
1.流入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流入方申请书
3.其它根据项目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
七、保证金事项
1.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略)
(2)缴纳时间:(略)
(3)缴纳方式:(略)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① 对应:(略)
②时间要求:(略)
(4)保证金退还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②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略)
③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受让方。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在扣除受让方应当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弥补流出方损失,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剩余金额的,流出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①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及资格确认过程中,若提供的身份、资质、财务状况等材料存在虚假或失实情形。
②意向受让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获取并使用流出方或标的项目的商业秘密,侵害流出方合法权益的。
③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公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正常价格、扰乱交易秩序等行为。
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终受让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未在公告及通知约定的期限内与流出方签订正式交易合同,且交易双方未就互不追究达成一致。
⑤或在签约时擅自向转让方提出附加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既定条款成立的。
⑥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或公告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⑦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交易所需的审批、备案等手续无法完成,无故不推进交易进程,或未履行其在参与交易时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⑧其他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或存在项目公告、交易规则及法律法规中明确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2. 缴纳履约保证金:(略)
(1)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略)
(2)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开户行名称:(略)
开户行行号:(略)
八、交易方式
1.如挂牌期间仅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系统自动按挂牌价格成交;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德阳农交所什邡服务中心组织网络竞价交易确定受让方。
竞价过程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当预设的自由竞价时段届满,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遵循以下规则:
①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略)秒。
②在任一周期内,如有竞买人提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新的(略)秒周期。
③在任一周期内,无任何新的有效应价,则系统在该(略)秒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2.网络电子竞价:(略)
九、交易服务费收取
1.按照德阳市《关于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德委办﹝(略)﹞3号)文件要求,免收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2.竞得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本项目收费标准向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不适用德委办﹝(略)﹞3号文件免收政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以挂牌条件成交,按成交总金额的0.5%向受让方收取,低收费不少于(略)元;
(2)以竞价方式成交,成交总金额在(略)万以下的,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受让方收取,成交总金额在(略)万以上的,按《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低收费不少于(略)元。
十、地面附着物到期处置
(1)合同到期时,受让方有权收割并处理地面上已成熟或可收获的林木及林下经济作物,对于尚未成熟或无法及时收获的林木及作物,受让方应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延期收割,作价补偿给委托方或由委托方自行处理。
(2)地面上的附属设施,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应由受让方恢复原状或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拆除,并承担相应费用。
(3)流转合同终止后,受让方应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林地恢复到适宜再次流转的状态,如有损害林地或影响后续使用的行为,受让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十一、合同签订及标的交付
1.自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略)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签订后7日内,现状交付。
3.其他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十二、项目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注意:(略)
- 公告信息
- 交易结果
- 交易结果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