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按内控方式择优采购“广安医保” 微信公众号内容支持服务的公告

2026-09-01 四川-广安-广安区
所在地区: 四川-广安-广安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1日
招标采购正文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按内控方式择优采购“广安医保” 微信公众号内容支持服务的公告

为加强医保惠民政策、医疗保障改革和医保基金监管等工作宣传,提升宣传质效,广安市医疗保障局拟按内控方式择优采购第三方机构开展“广安医保”微信公众号内容支持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安医保”微信公众号内容支持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为采购人提供(略)年(略)月1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的公众号内容支持服务,主要包括:(略)

三、项目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覆盖本项目内容,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二)供应商应结合采购需求,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含项目需求理解与整体规划、公众号内容运营方案、群众互动方案、內容合规与版权保障方案、数据复盘与优化方案、后续跟踪服务、服务响应与沟通机制、服务质量保障与应急预案等。

(三)供应商须配备有新闻采编从业资质的人员及团队进行推文和新闻信息编审工作,在重大活动时派遣专业人员参与,确保响应积极、沟通顺畅、发布及时。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须一次性报价,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5.5万元(含税),超过限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项目服务工作产生的服务费、资料费、差旅费、食宿费等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提供报价函及相应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机构和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项目业绩、服务方案等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

(三)报价时间:(略)

(四)成交原则:(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注:(略)

附件:(略)

2.评分细则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略)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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