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8-31 辽宁-沈阳-大东区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大东区 发布日期: 2026年8月31日
招标采购正文
沈阳市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一、服务内容

★1.供应商负责食堂菜品的采购及餐食制作(含其他工作需要准备的餐食)。食堂采买,应是采购人认可的品牌或渠道,可追溯。按照沈大东财发〔(略)〕(略)号文件内容,伙食费标准不低于(略)%预留比例,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管理系统cg.fupin(略).com)进行采购。燃气、食堂日常设备的维修维护、消耗品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购买(食堂消耗品包含但不限于:(略)

★2.用餐时间:(略)

★3.配餐标准:(略)

★4.人员配备及要求

人员配置:(略)

人员要求:(略)

★5.供应商服务内容及要求

餐饮人员招聘及管理、餐饮制作加工、销售及服务、清洁餐具、厨具设备及相关设施维护和维修、就餐环境管理、提供优质货物、环保优质的低值消耗品等。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布局或对建筑物进行任何施工或改造。供应商须妥善保管、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器材,丢失或人为损毁须照价赔偿。特别是要担负起生产安全的巡视、检查责任,发现各种设备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采购人反映、督促、配合采购人完成对安全隐患的排除。供应商承担燃气保险费、燃气费、烟道清洗费。

严禁供应商承接采购人委托之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不得将承包业务的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第三方。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伙食特点,提前组织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做好员工培训和相应准备工作,以保证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2)供应商需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年健康体检一次(费用由供应商负担),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供应商服务人员出现任何意外伤病、死亡、失业等情况,一律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自行处理各种劳务纠纷,若出现各种劳务纠纷供应商应按其内部管理制度按流程处理,不得出现服务人员未通过供应商直接与采购人沟通或交涉的情况,若供应商违反管理制度出现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4)委托服务协议执行过程中,涉及区域低工资待遇标准调整或物品物价波动等,所聘用服务人员工资应遵守国家及地区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应充分评估委托期人工和物价的变化带来的服务成本变化并承担变化后果,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5)对于供应商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6)供应商一旦中标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报价,合同期内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其他费用。

★(7)合同履约期间,如因供应商工作失误、管理不善、不细不实或其他非不可抗拒因素,而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工作被动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行为,采购人将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包括补偿经济损失、追加罚款、终止合同等。

★(8)保证提供的厨师、服务人员技能高、政治可靠,确保食堂服务质量。

★(9)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外,成交供应商要保证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服务期内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护、维修。服务期内厨房大型设备更换由采购人负责,日常简单维修费用及食堂消耗品损耗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可安排购买、安装和使用。

★((略))服务内容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二、监管考核

★1.采购人对供应商有监管权,并根据考核办法支付服务费,支付方式为月支付。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接受采购人日常和常规的业务考核,服从考核结果。

★2.供应商服务人员工资不能低于沈阳市低工资标准,人员配备需在采购人处备案。

★3.重大事项等需向采购人进行报告,如人员调整、事故报告等。

三、食品要求

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供应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附件1:(略)

★1.蔬菜类:(略)

★2.新鲜肉类:(略)

★3.鲜活水产类:(略)

★4.鲜蛋类:(略)

★5.水果类:(略)

★6.配菜类:(略)

★7.腌菜类:(略)

★8.干杂类:(略)

★9.豆制类:(略)

★(略).调料类:(略)

★(略).食用油:(略)

★(略).大米面粉:(略)

★(略).奶制品:(略)

四、价格要求

★供应商供货时须向采购人提供所送食品的品名及价格清单。签订合同后,每个月进行一次结算,价格不得高于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价格;若遇到该平台没有的品目,以采购人询价为标准,进行议价;综合考虑各种价格变动因素(如合理损耗、运输费等)制定采购价格。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进行结算,但不得超出本次预算价。五、就餐人数:(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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