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所在地区: | 福建-龙岩-新罗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8日 |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龙自然告字〔(略)〕(略)号)
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定于(略)年9月(略)日上午9时,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3号交易厅(交易厅3),拍卖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作为龙岩市自然资源局的代理人负责本次的拍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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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批准机关 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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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拍-(略) |
龙岩大道西侧,金融中心北侧(金融中心1号地块)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等)、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酒店等)、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写字楼、商业办公等) |
商服用地:(略) |
龙政地〔(略)〕(略)号 |
宗地的具体位置、用途详见规划图件所示。
二、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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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规划(出让)用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控制高度(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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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拍-(略) |
(略) |
≥(略)且<(略) |
≥3.5且<4.5 |
(略)-(略) |
≥5 |
≤(略)(除景观构筑物外的建筑主体部分≥(略)) |
说明:(略)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但曾存在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未履行出让合同相关条款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各方都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同一申请人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
四、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及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1.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略)年9月8日至(略)年9月(略)日工作日期间应到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略)
2.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略)年9月8日至(略)年9月(略)日工作日期间,在申请报名时需提交《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
3.竞买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持本人、其他组织负责人或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件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地块踏看和申请竞买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私章),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2)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五、竞买保证金及起始价
1.竞买保证金、起始价如下表:
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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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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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拍-(略) |
(略) |
(略) |
2.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9月(略)日)(略):(略)
六、其它相关事宜
1.地块内建成的建筑物由竞得人整体持有(可按用途分别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含整体销售和分割销售);可按地块(所有建筑物)整体转让,整体抵押(不得分割抵押)。
2.地块内地下已建桩基由竞得人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进行安全评估,在满足安全条件下,竞得人根据建设需求进行合理处置,评估、处置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3.上述地块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履行合同义务后,依申请可转为出让价款。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4.上述地块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略)%(含竞买保证金),余款在2个月内付清。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地块交地时间为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上述地块受让人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在税务部门催缴之日起(略)日内缴清出让金及滞纳金的,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
5.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6.地块交地工作由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
7.出让地块在交地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8.本公告与本次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关手续。
9.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龙岩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已在龙岩市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该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龙岩市交纳。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若要成立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完成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略).地块竞得人(开发企业)应在发改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前到民政部门办理名称备案手续。
(略).地块竞得人(开发企业)应按出让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开发建设,在取得该宗地(项目)首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纳入“交房即交证”服务。
(略).竞买保证金使用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使用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以下账户:
(1)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2)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3)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4)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5)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6)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略).其他有关事宜,竞买人可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科咨询。
地 址:(略)
咨询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特此公告。
(略)年8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