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6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辽宁--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31日 |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略)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申报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略)〕(略)号)要求,现组织我校(略)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联合计划坚持科技创新“四个面向”的总体要求,聚焦我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提质升级、“(略)”特色产业体系建设及社会公益民生等重点领域的科技需求,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创新组织管理方式,统筹实施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项目,着力解决一批制约我省高质量发展的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打造一支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进一步夯实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基础。
(略)年联合计划资助面向自然科学领域的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和面向产业技术创新的技术攻关计划类项目两大类别,重点资助领域及资助强度(即研发总投入)如下:
(一)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
1.博士科研启动项目。支持毕业3年以内的博士研究生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夯实科研起步阶段的独立研究能力,培育储备一批科研人才。重点支持材料化学、精细化工、生物技术、作物育种与种质创新、人工智能、信息技术、资源与环境等领域。
项目资助强度为5万元/项,其中省财政资金1万元/项,学校自筹资金4万元/项。
2.面上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凝聚、培养和稳定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重点支持新材料、精细化工、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特色农业、生物医药、资源与环境等领域。
项目资助强度为(略)万元/项,其中省财政资金6万元/项,学校自筹资金4万元/项。
(二)技术攻关计划类项目
支持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科研人员围绕对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突破性的应用基础研究,以加快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创新团队的形成。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研究内容需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瓶颈,鼓励与企业深度合作,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
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及信息技术、特色农业与生物医药技术、新材料研发及应用评价、智能生产与制造技术、生态环境与资源利用技术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资助强度为(略)万元/项,其中省财政资金4万元/项,学校自筹资金(略)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一)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
1.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是(略)年1月1日(含)之后获得博士学位(包括博士后),男性申请人为(略)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为(略)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重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具备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2.面上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略)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重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具备凝练、培养和稳定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的能力。
(二)技术攻关类项目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略)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重点围绕对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自然科学领域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突破性的应用基础研究,具备成为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以及培养创新团队的潜力。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略)
2.申报项目须正确选择所属联合单位(辽东学院),上传科研诚信承诺书、科学数据汇交承诺书、预算说明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成果佐证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资格证明、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等附件,所有附件全部以PDF电子扫描件上传。相关模板请在系统中下载。
3.已有系统账号的用原账号登录;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需注册二级账号,并通知科技处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
(二)二级单位(部门)初审推荐
各单位(部门)应严格审核把关推荐项目及负责人的申报材料、资格条件、科研诚信等情况,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二级单位(部门)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2),出具推荐意见。
(三)专家评审及推荐
学校科技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内容包含申请人资格、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及申报内容的复制比。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形式审查合格的,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其中技术攻关类项目由科技厅进一步组织专家评审,终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
四、相关要求
(一)联合计划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同一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以及已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别科技计划项目且结果未明确为不予资助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省在研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中试基地建设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以牵头申报本次联合计划项目,但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数量合计不得超过2个。
(二)联合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略)年8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三)联合计划项目参与单位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联合计划主要支持面向自然科学领域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科学前沿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非自然科学类项目以及护理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人员申报项目不予以受理。
(五)预期研究成果应满足《结题标准》(附件1)要求,不符合结题标准的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
(六)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追回已资助资金,并纳入辽宁省科学技术活动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七)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无需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项目负责人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结合项目科研工作需要据实列支。支出范围参照《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教规〔(略)〕(略)号)自行,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单位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按照分别不超过项目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的(略)%核定。
(七)为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技术攻关计划类项目在申报时应签订科学数据汇交承诺书,获批立项项目应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科学数据汇交、开放和共享工作。
(八)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九)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十)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方可申报。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略)年9月(略)日,在此之前项目负责人需在线完成填报并点击提交,二级单位(部门)将签字盖章推荐意见扫描件及汇总表发送科技处邮箱,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附件:
1.结题标准
2.汇总表
科技处
(略)年8月(略)日
- 附件【附件1:(略)
- 附件【附件2:(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