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开征集厅机关院内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合作企业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河北-石家庄-裕华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2日 |
各相关企业:
为完善机关服务配套保障,满足干部职工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结合单位实际,现就机关院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建设运营合作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地点:(略)
3.项目内容:(略)
二、合作模式及期限
1.合作模式:(略)
充电桩建设完成后,仅面向厅机关院内干部职工提供服务,不得对外开放运营。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略)
2.合作期限:(略)
三、合作企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合规经营,具备充电桩建设、运营相关资质及完整的服务体系。
2.信誉良好,无失信记录、无安全生产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健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能够严格遵守机关院内安全管理、秩序管理、施工管理等各项规定,服从单位日常监管。
四、报名及征集方式
(一)报名提交资料。意向合作方需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充电桩项目建设、运营相关资质材料;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充电桩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合作报价单(详见附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略)
(三)资料报送地点:(略)
(四)技术要求:(略)
(五)踏勘要求:(略)
(六)报名征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满足前述资格条件情况下,以充电服务费报价低者为合作企业。如充电服务费报价相同,由厅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研究确定合作企业。
五、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社会资本投资合作模式,不涉及政府财政资金支出,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项目建设、运营期间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经济纠纷、合规风险等,均由合作企业承担,我厅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附件:(略)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略)年9月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