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江工[2026]第18号)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京-江宁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2日 |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江工[(略)]第(略)号 | |||||||||||||||||||||||
| 经江宁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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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宗地编号:(略)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略)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略)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江宁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
| 二、竞买资格:(略) |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略)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略)号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 |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略)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略) 报名时间:(略) 保证金缴纳时间:(略) 挂牌时间:(略) |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书(宁规划资源审字〔(略)〕(略)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2)该地块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可整体转让、整体抵押;地块内所建建筑不得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 (3)该地块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略)%。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 (4)该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的意见以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生态大道以西、纬四路以南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为准。 (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 |||||||||||||||||||||||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略)年(略)月(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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