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京-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 [0]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E(略) | 项目名称 | 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 | |||||||||||||||||||||||||||||||||||||||||||||||||||||||
| 标段编号 | E(略) | 标段名称 | 试标+设计(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略)年9月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略)年9月(略)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工程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试标+设计(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标段编号:(略) 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为江苏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江苏省中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规模:(略) 2.2项目地点:(略) 2.3招标内容及范围:(略) 2.4设计服务要求:(略) 2.5本次招标高限价:(略) 2.6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 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4自(略)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住宅、工业厂房项目除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信息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日期、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为准。若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因提供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近3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投标承诺函1、2,格式如下,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承诺函1 致:(略)
本投标人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略) 4.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略) 投标人(盖章):(略) 日期:(略) 投标承诺函2 致:(略) 本单位作为 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本次投标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弄虚作假”行为,具体条款如下: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如本投标人被认定为弄虚作假或无法就相关疑点作出合理说明的, (投标人名称) 同意招标人将弄虚作假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且3年内不确定为评定分离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将上述线索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向公关机关报案。 本投标人如有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同意招标人按上条款规定办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5.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5.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7.1资格审查办法:(略) 7.2资格审查合格要求详见“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评标程序:(略) ①初步评审:(略) ②详细评审:(略) 评审方法如下: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程序: 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团队项目负责人进行 口头答辩。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略) 定标会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略) 定标方法: ①票决法; ②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标准: ①投标报价 ②设计方案文件 ③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等。 ④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信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⑤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业绩情况。 ⑦投标人拟派团队项目负责人口头答辩情况。 8.其他要求 8.1 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新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为:(略) 8.2请各投标人务必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s:(略) 8.3本次招标采用江苏省“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形式进行开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略) 9.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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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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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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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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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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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mail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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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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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标+设计(综合评估+评定分离) (标段编号:(略) 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为江苏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江苏省中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省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规模:(略) 2.2项目地点:(略) 2.3招标内容及范围:(略) 2.4设计服务要求:(略) 2.5本次招标高限价:(略) 2.6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 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4自(略)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住宅、工业厂房项目除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信息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日期、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为准。若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因提供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近3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投标承诺函1、2,格式如下,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承诺函1 致:(略)
本投标人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略) 4.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略) 投标人(盖章):(略) 日期:(略) 投标承诺函2 致:(略) 本单位作为 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本次投标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弄虚作假”行为,具体条款如下: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如本投标人被认定为弄虚作假或无法就相关疑点作出合理说明的, (投标人名称) 同意招标人将弄虚作假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且3年内不确定为评定分离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将上述线索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向公关机关报案。 本投标人如有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同意招标人按上条款规定办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5.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5.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7.1资格审查办法:(略) 7.2资格审查合格要求详见“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评标程序:(略) ①初步评审:(略) ②详细评审:(略) 评审方法如下: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程序: 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团队项目负责人进行 口头答辩。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略) 定标会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略) 定标方法: ①票决法; ②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标准: ①投标报价 ②设计方案文件 ③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等。 ④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信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⑤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业绩情况。 ⑦投标人拟派团队项目负责人口头答辩情况。 8.其他要求 8.1 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新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为:(略) 8.2请各投标人务必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s:(略) 8.3本次招标采用江苏省“不见面”开标交易系统形式进行开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略) 9.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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