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须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限 | 服务概况 | 服务地点 |
|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略)万元(年预算(略)万元,第二年预算以当年财政部门批复为准) | 共两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合同一年一签,以合同到期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为止。服务期前2个月为试用期,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各食堂用餐所需食材,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食用油、鱼类、海鲜类、蔬菜类、水果类、肉类、面粉、禽类、蛋类、豆类、调味品等品种,含相应配送。如遇加班等特殊情况或其他需紧急配送的,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实行配送。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而定。 | 本项目配送地点三处,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西三横路北一路3号)、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渔湖税务分局食堂(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西三横路)、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砲台税务分局食堂(广东省揭阳市砲台镇镇安路中段)。 注:(略) |
本采购包合同分包情况:(略)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①或②证明材料:(略)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略)〕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略)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 已按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略)
(1)供应商为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如采取分包,供应商应将合同金额(略)%或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未采取分包的,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采取分包的,同时提交①和②:(略)
(2)供应商为本项目主要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供应商应将合同金额(略)%或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供应商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同时提交①和②:(略)
注:(略)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7. 供应商(如采取分包,含接受分包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