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建设项目第3次答疑澄清
2026-09-03
贵州-铜仁地-石阡县
| 所在地区: | 贵州-铜仁地-石阡县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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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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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对 石阡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 (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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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2.7 第“(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以招标人如实提供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澄清文件为准。无论存在与否须提供完整的公司章程作为证明材料,公司章程须有相关人员签字及日期及股东身份证件”因新版公司章程和旧版公司章程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所以对该条款的后一句话“公司章程须有相关人员签字及日期及股东身份证件”中的相关人员签字及日期及股东身份证件不作特别要求,无论提供与否均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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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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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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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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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城北产业发展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信远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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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