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镇市支行14宗房产公开转让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 标的坐落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和鄂尔多斯市(详见公告附件房产信息参考明细表) | |||
|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约(㎡) | 详见公告附件房产信息参考明细表 | 套内建筑面积(㎡) | 以实际勘验为准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详见公告附件房产信息参考明细表 | 使用期限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
| 权利性质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房产类型 | 详见公告附件房产信息参考明细表(以实际情况为准) | |
| 房屋结构 | 详见公告附件房产信息参考明细表(以实际情况为准) | 所在层数 | 详见公告附件房产信息参考明细表(以实际情况为准) | |
| 房屋户型 | 以实际勘验为准 | 房屋朝向 | 以实际勘验为准 | |
| 房屋现状 | 租赁情况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装修情况 | 以实际勘验为准 |
| 抵押情况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配备电梯 | 以实际勘验为准 | |
| 欠费情况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
| 其他情况 | 以实际情况为准 |
转让方名称:(略)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交易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中心及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 竞价结束时的高报价者即为终受让方,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 3、转受让双方应当在转让方收到中心与受让方签字盖章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后签订交易合同。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后,成交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服务费由中心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内扣除,保证金不足服务费须再补齐剩余服务费,如有剩余保证金则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4、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和全部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将通过中心结算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信息发布申请书中指定银行账户。 5、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具体资产交付时间和办理过户时间,由转受让双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中具体约定。 6、转让方依据交易合同中约定协助终受让方与开发商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房屋产权手续。在交付之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日后的一切风险由终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8、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略)、 受让方声明:(略)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臧先生 |
| 咨询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
| 技术支持 | 艳经理 (略) |
| 其 他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