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磨头小学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通-如皋市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如皋市磨头小学消防设施改造工程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本交易项目如皋市磨头小学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发起人为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略)%。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响应人参加本项目的交易活动。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质量要求:(略)
2.2交易范围:(略)
3.响应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响应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略)〕(略)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略)〕(略)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略))(略)号)文件要求,响应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交易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号)文件要求,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交易、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响应人不得有交易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交易采购。
3.8.1响应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交易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交易文件的获取4.1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交易文件获取方式:(略)
5.响应截止时间5.1响应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发起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7.评审方法本次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交易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交易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如皋专区上发布。
9.联系方式发起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9月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