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赤峰宾馆有限公司77412061.00元债权(借款)转让(国资监测编号GR2026NM1004081)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 项目名称 | 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赤峰宾馆有限公司(略).(略)元债权(借款)转让 | 项目编号 | N(略)ZQ(略) |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略)-(略) (略):(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略)-(略) (略):(略) |
| 资产概况 |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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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略)U |
| 交易 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略).(略)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重要事项 | 1、本次转让债权标的基本情况:(略) 2、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次债权转让的相关债权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联系查阅。 3、意向受让方报名后,即视为已对标的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报名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尽合理注意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受让本标的。 5、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从法律上讲已灭失的资产。意向受让方认为该标的存在基于法律法规继续追索的可能,因此意向受让方根据自己独立之商业判断,同意该标的构成交易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承诺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向转让方提出质疑,一旦受让不得回转。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任何情况下,意向受让方都无权基于从转让方受让的标的,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意向受让方已自行了解债权金额及利息等情况,认可并接受该转让债权中的双方关于利息的相关约定,不因无法向债务人主张而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行使债权或其他行权过程中,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相关社会风险。 7、意向受让方承诺《债权转让协议》一经签署,意向受让方即放弃基于本交易合同项下标的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交易合同或申请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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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的观点和立场。中心未就本项目转让标的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2、竞价结束时的高报价者即为终受让方,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3个工作日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债权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至中心。终受让方应在确定受让资格后(略)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略)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债权转让协议》、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根据转让方出具的价款转付通知划转交易价款,并在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完成后出具交易凭证。 4、本次债权转让包括债权项下诉讼相关权利一并转让,受让方成功竞得债权后,需承担资产转让过程中所有税、费,包括执行费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的前提下,依法协助受让方办理通知债务人、协助申请变更诉讼/执行主体的相关手续,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在其因受让而取得和享有标的债权资产期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向债务人和其他义务人主张和行使权利,不得采取非法措施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当措施。若出现违法行使权利等情形,受让方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资产交割日前,标的资产仍归转让方所有。自权利转移日起,转让方将标的资产转让予受让方,受让方自此替代转让方取得对标的资产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利益,并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损失、瑕疵、义务和责任。 7、受让方声明:(略) |
| 交易 指南 | 报名程序 |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受让申请书.doc |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略).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略) 2、保证内容:(略)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无以上违约行为,终受让方按约定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支付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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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终受让方 加价幅度:(略) 延时报价周期:(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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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通过网络报价确定为终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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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服务费 | 按照中心收费办法进行收费(具体按相关收费约定执行) | |
| 附件下载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pdf |
| 债权清单 | 无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刘经理 毛经理 |
| 咨询电话 | (略)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间 |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产权交易大厦 | |
| 技术支持 | 艳英 (略) | |
| 其 他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