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苏州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改造的采购公告

2026-09-02 江苏-苏州-虎丘区
所在地区: 江苏-苏州-虎丘区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2日
招标采购正文
苏州市局关于苏州市局人民来访接待室改造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苏州市局人民来访接待室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交易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网址:(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人民币):(略)

高限价(人民币):(略)

4.采购方式:(略)

5.采购需求:(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项目介绍: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响应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2响应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2.4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2.4.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4.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响应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4.3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2.4.4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2.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7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项目情况介绍:(略)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供应商登录“苏州交易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网址:(略)

3.2系统注册及使用方法详见“苏州交易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网站―“业务系统”右侧“平台帮助”下方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与“手册下载”。考虑到系统注册及熟悉系统操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标采购活动。

提示:(略)

4.费用:(略)

支付方式:(略)

发票与凭证:(略)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6.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略)

四、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

1.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州交易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州交易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五、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略)

磋商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交易服务费:

1.苏州交易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平台交易服务费收取按照(https:(略)

2.以上交易服务费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或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苏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

苏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账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

帐号:(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https:(略)

2.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略)

3.技术支持

服务时间及方式:(略)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略)

实体CA咨询:(略)

虚拟CA办理:(略)

业务咨询:(略)

4.技术服务费退还:

因招标采购人原因导致项目终止不再招标采购的,已交费用可申请退还。

5.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持有苏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见证章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与招标(采购)方签订合同。

6.本项目统一踏勘现场,各响应单位可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杨炳燚,联系电话:(略)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监管单位信息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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