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环境监测及综合执法能力提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6-09-02 陕西-商洛-镇安县
所在地区: 陕西-商洛-镇安县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2日
招标采购正文
镇安县环境监测及综合执法能力提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镇安县环境监测及综合执法能力提升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合同包1(镇安县环境监测及综合执法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环境监测及综合执法能力提升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

(4)提供(略)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途径:(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略)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略)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略)

技术服务电话:(略)

CA及签章服务:(略)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略)〕(略)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如有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新的文件执行)

(七)为保障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项目实施,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线下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如下:

1、递交时间:(略)

2、递交地点:(略)

3、文件份数:(略)

4、密封要求:(略)

(八)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陕财办采函〔(略)〕(略)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陕财办采〔(略)〕9号)、镇安县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镇财办发〔(略)〕(略)号)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电子化交易相关操作流程,具体流程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一体化系统使用手册(供应商),由于操作不当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各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各供应商须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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